第一條為了規范對外出經營的稅收控制,有效監控稅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控制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制定,規定本設法。
第二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暫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控制證明》(以下簡稱《證明》)。
第三條納稅人申請開具《證明》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依照規范要求填寫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控制證明申請審批表》;
二、稅務登記證副本;
三、外地經營項目的證明材料(如施工合同或施工允許證或開工教導或中標告訴書,經營項目批文或經營合等同)(復印件)。
以上資料齊備,即可受理開具《證明》申請。
第四條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的申請后,按以下程序解決:
一、對申請資料齊備,外出經營項目經審核屬實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做出審核意見報縣(市)稅務局(分局)審批。
二、縣(市)稅務局(分局)審核批準后,依照一地(外出經營地)一證的原則核發《證明》。
三、開具《證明》的稅務機關應將《證明》(第三聯)寄交經營地稅務機關。
四、《證明》中要注明對申請人的稅款征收方式,即注明屬查帳征收或核定征收。
第五線上老虎機體驗條納稅人外出從事勞務《證明》有效期一般為30天,提供勞務的限期過份30天的,《證明》有效期最長為90天;異地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採用權,《證明》有效期最長為90天;外出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證明》有效期最長為1年。納稅人外出經營過份《證明》有效限期,需要延長的,應當在《證明》有效期屆滿10日內,向原《證明》核發機關重新申請開具。
第六條外出經營活動解散,納稅人應在《證明》有效期屆滿1老虎機下注心得0日內,持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注明經營、納稅及發票採用場合并加蓋印章的老虎機app免費《證明》,向發放《證明》的稅務機關解決《證明》繳銷手續。主管稅務機關解決繳銷手續后,應有策劃地對其帳務處理場合及所得稅繳納場合進行查抄。
第七條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的稅收控制證明申請審批表》、《證明》(存根聯)以及納稅人外出經營時期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相關資料、證件,都應歸入納稅人征管檔案。
第八條納稅人達到經營地進行生產、經營吃角子老虎機專業攻略前(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必要自工程開工前3日內),應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報驗登記,并提交下列證件、資料:(1)稅務登記證副本;(2)《證明》;(3)經營項目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第九條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的報驗登記申請后,對資料齊備、符合要求的,制作《稅務文書領取告訴單》交納稅人,以納稅人稅務登記證號碼做為報驗登記控制碼,同時封存《證明》。
第十條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過份180天,應當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決稅務登記。
解決稅務登記,應當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牌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4)《證明》;
(5)經營項目的相關材料;
(6)稅務機關要求報送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應對外埠納稅人報驗登記的經營項目進行實地查驗,確定報驗登記內容并依法實施稅收控制。
第十二條外埠納稅人需要發票的,必要提供老虎機體驗金平台擔保人或繳納發票保證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可供應發票。
第十三條經營活動解散,外埠納稅人應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場合申報表》(見附件3),結清應納稅款,繳銷發票。
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在解決外埠納稅人的外出經營核銷手續時,應在《證明》上注明納稅人的經營場合、納稅場合及發票採用場合,一聯交納稅人,一聯留存。
第十四條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應創建健全外埠納稅人征管檔案,檔案內容應包含有:
(1)營業牌照副本(復印件);
(2)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副本,或稅務登記表(復印件);
(3)《證明》;
(4)《外出經營活動場合申報表》;
(5)經營時期納稅人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五條納稅人未按制定限期解決《證明》核銷手續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制發《責令期限修正告訴書》。
外埠納稅人未按制定解決報驗登記或者稅務登記證的,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控制法》第六十條制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對外出經營的納稅人的稅款征收按現行有關稅法執行。
第十七條本設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瓊地稅發[2024]471號,2024年12月1日發文)